2025年7月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》正式发布施行。为便利社会公众和商标从业人员更好理解《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回应社会关切,在前期解读基础上,就《办法》重点问题进一步解读。此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?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?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适用快速审查的具体情形有哪些?哪些情形不符合快速审查条件?提交快速审查请求材料有哪些要求?哪些情形视为未提交快速审查请求?如何正确理解商标快速审查的时限要求?商标快速审查的结果是什么?终止快速审查的情形有哪些?还应注意哪些事项?
为了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,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改革决策部署,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,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,依法快速审查涉及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,创新审查模式、完善审查程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商标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(二)项、第三十条、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商标标志使用在指定的服务项目上,仅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等特点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