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商标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:仅为指示所提供商品的用途、适用对象、应用场景等信息或者表明真实来源,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,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,但容易导致混淆的除外。
比如,卖冰箱配件的网店,商品标题写着 “适用海尔冰箱抽屉、玻璃隔板”;卖手机配件的网店,商品标题写着“适配OPPO、华为、小米手机的耳机、手机壳、屏保等” ;汽修店门口的横幅或者门牌宣传 “本店专业维修特斯拉、尊界、宝马、奔驰等品牌” 。均属于指示性信息,不再构成侵权。
商品/服务的用途:指的是功能用途作用。
商品/服务的适用对象:指的是这种商品或者服务适用男女性、某职业对象、搭配对象、配套使用产品等等。
商品/服务的应用场景:应用场景是指商品或者服务在特定情境下被用户使用的详细叙述。简单来说,就是你为了解决具体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,在某种情境下(在特定时间、地点、环境下)使用这款商品或者接受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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